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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第10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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晓巧醒来时,天已经大亮了,她揉了揉眼睛,看到就放在自己床头的衣服,有些惊讶。

新衣服?哪来的新衣服?

晓巧拿起来衣服看了眼,这是一件红色碎花的上衣,翻领的样式,黑色的扣子,还有一条红黑色格子的裤子,透着股新衣服的香气,而且这正好是她的尺寸。

这是给她的新衣服?晓巧心情很激动,她忙从床上跳下,将原本身上打着补丁的旧衣服换下了,穿上了这套红色碎花的新衣服。

柔软透气的布料穿在身上,她翻出来自己一直舍不得绑的红色丝带头绳,两指并用给自己扎了两根黑亮亮的牛角辫,晓巧站在镜子前,来来回回的照了许多遍镜子,高兴得差点要手舞足蹈起来了。

这个衣服的剪裁款式正是时下流行的。

而且这是新衣服,一个补丁都没有,闻起来有种令人舒适的馨香。

晓巧满意地转了个圈,兴高采烈的出门了,在河边找到了摸鱼的晓梅。

“姐,这衣服是你给我做的吗?”

晓梅看她高兴的模样,点了点头,“嗯,你不是一直想要一套新衣服吗?我到公社买了布料回来,让四婶帮忙着给做的。”

“你哪来的钱?”

“我跟宝儿暑假挖药材卖得来的钱对半分了,布票是奶给我的!”

晓梅知道妹妹从小只能捡自己再穿了一道的旧衣服穿,一直很希望能做一身新衣服,虽然晓巧平时有什么心事全自己藏在心底,姐妹俩也没有很亲近,但晓梅还是疼爱自己这个妹妹的。

“那钱你不是给奶了吗?”晓巧想起来那天唐宝儿说的话。

“奶又还给我们了。”

要不是晓梅在河里,晓巧真想抱住她狠狠地旋转两圈,眼眶泛了红,“晓梅,我的姐姐,你真不愧是我的亲姐姐!晓梅万岁!”

……

随着时间来到了九月份,天气稍微凉快了一点,1975年的秋季学期也开始了。

天蒙蒙亮,唐宝儿就醒了,她熟练地从床上爬起来,把被子叠好,穿衣服洗漱,今天终于可以正式的穿上她的新衣服了。

唐宝儿五官精致,脸尖尖的小小的,皮肤白,朝气温暖的嫩黄色穿在她的身上格外的好看,唐宝儿到院里子时,正巧碰见林丹红在刷牙,便叫了声二伯母。

林丹红转过头只当没听见。

林丹红心里那叫一个不舒坦,这个野丫头也开始上学了,晚两年再上能咋?又是一笔不小的支出!

早饭是熬得又香又稠的玉米碴子粥,配上前段时间腌的酸菜这个时候吃正好,切成了丝儿,再蘸上一点老酱,开胃又爽口,几个孩子都吃得可香了,再啃上两块高粱面馒头,嘴一抹就上学去了。

绿水村小学就建在村西头的那座山坡上,是几间宽敞明亮的大教室,尽管刚上一年级,但小学就在村子里,这个地方对于村里的小孩来说早就熟悉得不得了。

唐宝儿背着花布书包,跟着几个哥哥姐姐一起到了学校报道。

转角的第一间教室门口,用红纸写了“报道处”三个字贴在门上,唐宝儿、成和、成孝都是一年级的新生,晓梅和成鸣开学就读五年级了,晓巧是四年级。

唐宝儿是家里年纪最小的,她也开始上学了,唐家的几个孩子就全都上学了。

他们排着队挨个进行报道。

唐宝儿他们的班主任高老师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女人,她戴着一副眼镜,在面对犯错的学生时会非常严厉,但很多时候都是笑眯眯的,是一位美丽知性的女性。

“学名叫什么?”

唐宝儿想起来其实她还有个大名叫唐絮,不过很少有人会叫她大名,大多数都是直接叫她唐宝儿,她刚想回答老师,成和就已经帮她抢答了,“老师,她叫唐宝儿!”

唐宝儿就看着高老师在那个报道的表格上写下了“唐宝儿”三个字,她歪了歪嘴,想着也只是上个小学,唐宝儿就叫唐宝儿吧。

唐宝儿去了一年级的教室,教室很宽敞明亮,摆着十多张课桌和十多张双人板凳,课桌是双人的长桌,没有抽屉,但是桌底下的大窟窿可以用来放书包,讲堂的上方贴着红纸黑字的“好好学习,天天向上”四个字,黑板前方是一张被称为讲台的课桌,凌乱的放着粉笔和抹布。

里面已经坐着好几个小孩了,都是本村的孩子,黑溜溜的眼睛中都带着新奇,他们虽然平时会跑到村小学附近玩乐,但这还是他们第一次以学生的身份坐在教室里。

成和不愿意跟成孝坐一块,就跟唐宝儿当了同桌。

然是陌生的环境,但唐宝儿心里还有些激动,娘说只有读书才有出路,唐宝儿一直记着这句话,今天是她开学的第一天,她以后要好好学习,才能报答辛苦养育自己的爹娘。

唐宝儿看到其他小孩都把书包解下来放进了桌斗里,她也跟着把书包放进了里面。

上午九点的时候,高老师进来给他们开了个班会,并且让他们都起来做了个自我介绍。

村里的孩子们哪里听说过什么叫自我介绍,于是高老师就打头阵先自我介绍了一番,轮到了学生们,都不太好意思,匆匆说了一句大家好,我叫xxx便飞快地坐下了,脸涨得通红。

做完自我介绍,高老师随手点了几个同学起来帮忙发教材。

一共是四本教材,《算术》、《语文》、《音乐》和《图画》。

唐宝儿的文具姚秋月早就给她买好了,有两支铅笔、一块橡皮还有一把尺子。

她小心翼翼地将书的封面打开,扑面而来一股墨香味,她忍不住低头再闻了闻,最后才郑而重之的在书的扉页用铅笔写上“唐宝儿”三个字。

从今天开始,她就是一名正式的小学生了。

“宝儿,你会写自己的名字啊?”成和看到唐宝儿写字,瞪大了眼睛。

“噢,我娘教我的。”姚秋月毕竟是高中毕业,在家的时候教过唐宝儿怎么握笔写自己的名字。

“那我的名字咋写,你教我呗?”

唐宝儿小脸皱成一团,“不好意思成和哥哥,我不会写你的名字。”

其中一个女生听着他们的对话,看着唐宝儿的背影若有所思。

上午就这样过去了,绿水村小学不供应午饭,孩子们也不带饭,中午就跑回家里吃。

经过一个上午,班上同学打打闹闹的,很快就互相认识了,他们本来也是一个村里的孩子。

唐宝儿远远的就看见了门口的姚秋月,兴高采烈地,“娘!”

“慢点跑。”

今天家里轮到姚秋月做饭,晌午没到就把饭菜做好了,蒸了几个白薯和高粱面馍馍,还煮了丝瓜汤,几个孩子和干活的大人吃了后,孩子们又往学校里跑了。

……

吴春红是绿水村吴建设的二闺女,她也是绿水村小学的一年级新生,吴春红也是前几个月才知道自己是重生了的,上辈子她跟这个唐宝儿也是同学。

唐宝儿命真好,本来就是一个来路不明的弃婴,被唐家四房收养了,唐老四夫妻俩没孩子,拿她跟命根子似的,后来赶上了好时候,做生意发了一笔财,唐宝儿还考上了大学,走出了这山沟沟的绿水村,彻底过上了好日子!

自己却过得十分凄惨,初中就辍学了,她后来进了城里打工,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喜欢的年轻优秀的男人,结果却发现了那个男人竟然是唐宝儿的对象,跟她手牵着手,嘘寒问暖,呵护备至,那贴心的模样让她看一眼都难受至极。

她不想活了怀里揣着刀想要去跟唐宝儿同归于尽,却没想到自己被绊了一下,怀里的刀把自己给扎死了。

吴春红没想到的是,自己竟然重生了。

想起那个男人,吴春红心里恨得抽抽。

这辈子,她要把那些都抢过来!

下午两点,高老师开始给他们上课,“同学们把书翻到第二页。”

“我先给大家念一遍课文,接下来同学们再跟着我念一遍。”这是人民教育家陶先生曾经作过的一首儿歌,“人有两个宝,双手和大脑,双手会做工,大脑会思考。用手又用脑,才能有创造。”

吴春红想起来上辈子,高老师在教了他们念了一遍后,又开始随机抽人起来念这篇课文,其他人都念得磕磕巴巴的,不流利的普通话夹杂着方言,唯独唐宝儿起来完整的将这一篇课文读了出来,让班级里的同学都佩服得不得了。

所以在这一次高老师开始抽人起来念书时,吴春红非常积极的举起了手。

高老师在班级上的同学里转了圈,“唐宝儿同学,你来把老师刚才教的课文念一遍。”

“好的老师。”唐宝儿从座位上起来,她的声音虽然还是带着股稚嫩的童气,但很清澈,听起来很舒服,“人有两个宝,双手和大脑,双手会做工,大脑会思考。用手又用脑,才能有创造。”

“唐宝儿同学读得很标准,很好。”

高老师竟然夸奖她了,唐宝儿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脸。

下课之后,唐宝儿周围的同学都围了过来,连成和也忍不住一直夸她,“宝儿,你可真厉害!不仅会写名字,课文还念这么好!”

吴春红看着出尽风头的唐宝儿,愤愤不平,明明她也举手了,她就知道从上辈子开始,高老师这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一直在偏心这个野丫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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