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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章 番外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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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条子抓住的时候,妮娜·赛琳刚跟一个客人谈好了交易的价钱。

从那场可怕的派对逃出来的第二天,她就听说曼哈顿好几个地下娼馆都遭到了袭击,被杀了个血流成河,里面的人无一生还。

她不敢去以前经常去的街区,还换了妆容,用比之前更浓艳的妆,遮盖了她的真实五官。

因为她害怕被那些凶手追杀。

她也没有回迪莫的老窝,也就是她做生意的娼馆,而是去了一家便宜的小旅店,躲了起来。

因为她在袭击发生时,没等迪莫就跑远了,她害怕迪莫会因此揍她。

后来,听说迪莫也在袭击中被打死了,她就变得不愿意回迪莫那里了。

她想离开迪莫的势力范围,去别的州碰碰运气。

因为迪莫太喜欢打人了。

而且他抽成也太狠。

她每赚十块钱,就要给迪莫九块。而且在娼馆的一切行为(喝水、喝酒、吃零食、看电视、用WIFI、上厕所、用卫生纸等等等等),都要给迪莫付钱。

这么一来二去的,虽然几乎每分每秒都在接客,妮娜依然口袋空空,甚至还倒欠了迪莫不少钱。

迪莫手下的一些女孩儿却根本不觉得这不公平。

她们觉得迪莫挺好的,因为他虽然经常打人,但不会像很多鸨父鸨母一样,把人往死里打。

他虽然抽成抽得多,但还是给她们留下了一些钱,没有全部拿走。

妮娜觉得,这么说的人都疯了。

她们已经做了这种生意,还时不时要像条流浪狗一样挨揍,但因为迪莫这样的人,她们连自己的劳动所得都拿不到。

这样怎么能算“挺好的”?

以前她留在迪莫这里是因为她没法反抗。但现在,迪莫已经死了,他的同伙和爪牙一时半会儿应该还没反应过来。

只要她抓住这个混乱的窗口期逃出去,说不定就能开启新生活了。

为此,她需要钱。

越多越好。

一开始的几天,妮娜白天出门做生意,凌晨回小旅馆睡觉休息。

这种小旅馆鱼龙混杂,挤满了从世界各地来这里的各类底层人。

妮娜浓墨重彩的妆容、过于甜腻的香水味和廉价暴露的衣服,都在向外界宣告着她的工作和身份。

由此,被旅馆里的一些住户揩油是免不了的。

妮娜也没把这当成什么大事儿,只当是商品展示。

但如果有人占便宜没够,想要更进一步,妮娜就会拿出她在入住前买的泰瑟啊啊啊枪,狠狠地给那些人一个教训。

只是,她的警惕心并不总是那么高。

终于有一天,住在她隔壁的一个小混混,在妮娜“下班”回去的时候袭击了她。

他趁着她开门的时候,一拳打在了她的耳朵上,使她因为突如其来的疼痛和眩晕而站立不稳。

接着,他夺走了她的钥匙,拽着她的头发把她拖进了房间。

中途妮娜曾经想反抗,但没等她拿到包里的泰瑟啊啊啊枪,那人就又狠狠地打了几拳她的头。

这几下重击几乎让她陷入昏迷,等她终于回过神,那人正趴在她身上重重地喘气。

为了活命,妮娜积极地回应起来。之后更是把这几天赚到的钱都给了对方,还使尽浑身解数地取悦那人。等到他因为疲惫和违禁品陷入沉睡时,她才抱着她的衣服和鞋,拿上她和袭击者的钱包和手机,偷偷溜出了门。

她赤着脚,近乎半luo地跑出去了三个街区,才敢停下来穿好衣服。

十二月的寒风啮咬着她的皮肉,让她不住地发抖。

靠在一栋公寓楼的墙上,妮娜屏息提膝,试图用这个姿势系鞋带。

因为她的臀腿都因为不久前的折磨疼得要死,她根本蹲不下去。雪上加霜的是,袭击者在她反抗时,狠狠地踩了几脚她的手。

现在,她的手指已经充血肿胀,变成了可怕的紫红色,而且很难弯曲,这无疑给她的系鞋带大业增添了不少困难。

第三次因为手指不灵活而打了个死结时,妮娜终于忍不住骂了起来。

她骂着那人也骂自己,因为她觉得,是自己的疏忽给了他伤害自己的机会。

“蠢货!你怎么能这么蠢!你开门的时候怎么没有往身后看一眼!”她压低声音,咬牙切齿地说。眼泪模糊了她的视线,鼻涕也连串滴到了地上。

被冷风一吹,泪水和鼻水瞬间变成了冰冷的利刃,刮的她的脸和鼻子生疼。

艰难地系好鞋带,妮娜用手背胡乱抹了一把脸,一手拎着泰瑟啊啊啊枪,一手提着包,摇摇晃晃地逃往她知道的另一家廉价小旅馆。

从妮娜记事起,她似乎一直在逃亡。

小的时候,是父母带着她从一个州逃往另一个州,逃离层出不穷的债主。

等她长大一点,是她自己选择逃出家门,逃离她爸爸和他的朋友们。

再后来,是她的朋友帮她逃离一个被人渣和变态占据的魔窟。

其实,妮娜·赛琳并不是她的本名,而是她在逃亡途中认识的一个女孩的名字。

她妈妈生下她后,就用一位女王的名字给她命了名,希望她长大后能够像女王一样掌握自己的人生。

但爱她的妈妈在他们一家逃债的路上病死了,没那么爱她的爸爸在那之后彻底堕落,变成了一个怪物。

她刚满七岁,她爸爸就给她换上分体式泳衣,让她学着某部杂志上光溜溜的大姐姐们,摆出各种奇怪的姿势。

而他在一边用相机把她的模样全都记录了下来。

有时候,他还会录像。

他交到了一群同他一样喜欢拍照的朋友。他们经常在妮娜家聚会,交换照片和录像带。

顺便轮流给她拍照。

随着妮娜一天天长大,她爸爸拍摄时给她穿的衣服越来越少,让她摆的姿势也越来越奇怪。

那些三不五时来她家做客的摄影爱好者们,看她的目光越来越露骨,“一不小心”落在她身上的手也越来越多。

妮娜的爸爸告诉她,这表明这些叔叔喜欢她。

可叔叔们的目光和触碰都让她感到不舒服,她在杂志和电视上看到的东西也告诉她,他们的喜欢似乎不是什么好事。

于是,十二岁那年,妮娜从那个越来越古怪(或者说,危险)的家里逃了出去,用爸爸和叔叔们以前给的零花钱,买了一张去附近城市的车票。

她给自己定下了看起来可行性非常高的工作计划,也毫不怀疑自己的计划一定能实施。

因为,虽然没有上过学,但她爸爸一直在家里教她读书【1】。她也很聪明,常来她家的一个叔叔说,她已经掌握了初中的所有知识,只要通过一些简单的考试,就能直接上高中了。

而且她还长得不错,所有见过妮娜的人都称赞过她的美貌。一些叔叔在给她拍照时,还信誓旦旦地说,她长大后一定会变成大明星。

抱着这样的自信,到达目的地的妮娜迅速着手找起了工作。

直到那时她才知道,家门外的世界跟她认知中的完全不同。

在外面,十二岁的小女孩不能工作,也不能用亲密接触换取年长者的帮助。

外面的警察虽然不像爸爸和叔叔们说的那么可怕,对她也很友好,请她吃了好吃的汉堡,还让她拿走了套餐里附送的玩具。但无论妮娜怎么强调,自己已经长大了,可以独立生活,他们还是坚持要送她回家。

她只好告诉他们自己想上厕所,然后从洗手间的窗户爬出去,逃掉了。

她在公园的角落躲了几天,被几个小混混抢走了仅剩的钱,又被流浪汉和吸毒者动手动脚。最后,是一个女流浪者带她去了青少年收容中心,妮娜才终于结束了短暂的露宿生活。

收容中心的生活远远算不上好,但也不算特别坏。

最起码她没饿着,中心发放的慈善衣物也足够她御寒。

中心内还有运动室、游戏室和图书室,她可以看电视、做运动、玩各种电脑游戏,或是看书。

她长这么大,第一次知道,原来这世界上还有电脑游戏这么好玩儿的东西。

听那里的工作人员说,她甚至可以申请参加某些教育项目,获取高中□□,之后拿着这张证书去求职或是寻求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。

同时,她也没了多少私人空间,必须跟将近二十个青少年睡在同一间屋子里。

把这么多流浪在外的青春期孩子聚在一起,必然会产生小偷小摸、欺凌弱小、打架斗殴、拉帮结派等问题。

妮娜从小没怎么接触过同龄人,也不知道怎样正常跟人交流,自然成了一些人霸凌的对象。

一来二去,她也不愿意再在这里待下去。

可除了青少年收容中心,她还能去什么地方呢?

要知道,她现在身上连一分钱都没有。即使她愿意也敢于继续在公园露宿,她也没有钱买吃喝。

就在她一筹莫展时,收容中心的一个保安向她伸出了援手。

不,应该说,他一把将她推进了深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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